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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进一步深化开展“星级文明户”创评活动的通知
日期:2015-10-11    来源:    字号:[ ]    视力保护色:
  

 

关于进一步深化开展“星级文明户”创评活动的通知

开发区党工委,各镇党委:

  开展“星级文明户”创评活动,是把精神文明建设各项任务落实到基层的有效抓手;是引导广大群众养成科学健康生活方式和行为习惯、营造和谐文明人际关系的有效载体;是促进城乡家庭自我管理、自我教育、自我提升的有效途径。为在全社会营造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浓厚氛围,提升我区城市文明程度,根据溧委发201515号文件精神,经研究,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进一步深化“星级文明户”创评活动。现提出如下意见:

  一、指导思想

  以邓小平理论、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、科学发展观为指导,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、四中全会和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,以及视察江苏时重要讲话精神,按照“生产发展、生活宽裕、乡风文明、村容整洁、管理民主”的总体要求,大力弘扬“尊老爱幼、男女平等、夫妻和睦、勤俭持家、邻里团结”为主要内容的家庭美德,打牢文明户创建工作基础,把创评活动与加强农村道德建设、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结合起来,与实施美丽乡村建设、改善村容村貌结合起来,着力培育新市民、倡导新风尚、塑造新面貌,努力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和城乡文明程度,促进“经济强、百姓富、环境美、社会文明程度高”新溧水建设。

  二、创评范围、比例和标准

  1.创评范围:全区城乡家庭。

  2.创评比例:每个社区(村)星级文明户创评率要达到95%以上,“十星级文明户”数不超过参评总户数的20%

  3.创评标准:各镇(区)可因地制宜,结合本地实际相应调整“十星”内容及标准。

  1)勤劳致富星:勤俭持家,勤奋劳动,创业精神和进取意识较强,各级创办产业或外出务工,年家庭人均收入、生活水平达到全社区(村)平均水平以上。

  2)遵纪守法星:自觉遵守国家法律、法规和村规民约,积极参加普法教育;家庭成员无刑事犯罪、违章建筑、违法经营、偷税漏税、传播淫秽物品、制售假冒伪劣商品、参与赌博等问题;注重保护妇女儿童权益,不歧视妇女。

  3)道德风尚星:家庭成员在群众中有良好的声誉;诚实守信,不拖欠贷款借款;崇尚科学、移风易俗,婚事新办、丧事从简,无封建迷信和大操大办、铺张浪费现象;不搞宗派活动,不搞家族势力,不拉帮结派,不参加邪教组织;热心公益,履行公民义务,积极支持和参与公益活动。

  4)科教文化星:积极参加科技培训和科普活动,使用新技术,熟练掌握1-2门实用技术;未成年子女完成九年制义务教育,家庭成员热爱学习,家有存书人均20册以上。

  5)计划生育星:家庭成员自觉实行计划生育,做到晚婚晚育、优生优育,无早婚早育、近亲结婚、超生、非法收养子女、包庇违反计划生育人员等问题。

  6)敬老爱幼星:孝敬老人,关爱子女。主动照顾五保孤寡老人,在家庭倡导尊老敬老、养老助老的道德风尚,养成良好的家庭美德;无虐待嫌弃老人、儿童的现象。

  7)家庭和睦星:家庭成员之间团结友爱、关系融洽、和睦相处,互尊互爱、互帮互助,无家庭纠纷。

  8)团结互助星:邻里之间和睦相处,互敬互助,邻里关系和谐融洽;积极参加扶贫济困、助弱助残活动;无搬弄是非、打架斗殴等不良现象。

  9)生态环保星:积极参与环境保护、植树造林,爱护花草树木、保护生态环境,自觉节能、节水、节地、节材;无污染公共环境和水源行为。

  10)环境卫生星:积极参加合作医疗,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,居室整洁卫生、庭院净化绿化美化,积极参与改水、改厕、改圈等工作,无柴草乱放、粪土乱堆、垃圾乱倒、污水乱泼、畜禽乱跑现象。

  三、创评活动要求

  1.加强领导,明确责任。区成立“星级文明户”创评工作领导小组,下设创建办公室,办公室设在区妇联。各镇(区)要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的争创小组,各社区(村)要成立工作小组,各居(村)民小组要建立由群众代表组成的评议小组,从而形成区、镇、社区(村)、组联运的组织工作网络。

  2.大力宣传,营造氛围。“星级文明户”创评活动涵盖了全区的每一个家庭,要切实抓好宣传工作,充分运用各种形式加大宣传,力求做到家喻户晓,人人关心,户户参与,形成以“星”为荣,争“星”进位的良好氛围。同时对家庭领域的出现的热点问题进行正确的舆论引导,解疑释惑,化解矛盾,保证活动的顺利进行。

  3.精心组织,狠抓落实。各镇(区)要认真制定方案,明确责任,抓紧抓实,抓出实效。具体落实中要实现“五有”的目标,即有活动方案、有奖励措施、有宣传发动、有评审记录、有评选表彰,居(村)民知晓率达到100%,家庭参评率达到95%

  创评活动要紧扣标准,评星、定星要实事求是,切实做到不降低标准,不照顾人情,真正做到公开、公平、公正。要严格程序,对自评、互评、审核、公示、挂牌等重要环节,不得随意减少和省略,保证创评活动的公信力和权威性。对已挂牌“星级文明户”实行动态管理,对创“星”后出现问题的,随时调整,确保创评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。

  4.拓展内容、寓教于乐。各镇(区)要根据群众求知、求富、求乐、求美、求健康的实际,将“星级文明户”创评标准融入群众性活动之中,使广大群众和家庭成员在参与各种有益、有趣、喜闻乐见的活动中受到教育、受到启迪。要把创评内容项目化、载体化,广泛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活动,开展“好公婆”、“好儿媳”、“好邻居”评选,开展“寻找身边的感动”、卫生清洁户评选等活动,拓展深化“星级文明户”创评内容。

   “星级文明户”创评活动是推进整个社会精神文明建设的基础性工作。各镇(区)要高度重视,切实纳入工作日程,加强考核和管理,对已挂牌社区(村),特别是已命名的新农村建设示范村,要切实建立起长效管理机制,保证创评活动深入持久、扎实有效地开展。

 

 

 

  

  

中共南京市溧水区委宣传部

南京市溧水区文明办

南京市溧水区妇女联合会

  

  

  

 

 

 

 

  

  

  

     

 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1557

  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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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星级文明户”创评活动的通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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