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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,带领全区广大妇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弘扬“奉献、友爱、互助、进步”的志愿精神,激发社会各界参与公益事业的热情,区妇联拟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寻找“最美巾帼志愿者(服务队)”活动,活动方案如下:
一、活动主题: 巾帼心向党 志愿在行动
二、参评范围:在扶贫济困、帮学助学、扶弱助残、助人为乐、文明交通、应急救援等各类社会公益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巾帼志愿者(服务队)。
三、评选标准:
(一)最美巾帼志愿者评选标准
1、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热爱祖国,秉持志愿理念,弘扬志愿精神,热心志愿服务事业。
2.有强烈的事业心和社会责任感,工作认真负责,积极奉献
爱心,贡献突出,深受服务对象和社会的赞誉。
3.淡泊名利,默默奉献,不畏艰苦,能够发挥良好的先锋
模范作用,具有良好的社会影响力。
4、年龄18-60周岁,参加志愿服务活动1年以上,每年参
与志愿服务的时间不低于30小时。
(二)最美巾帼志愿服务队评选标准
1、志愿服务队成立1年以上,志愿者在10人以上且相对稳定,60%以上为女性,团队年累计参与志愿服务10次以上,或累计组织活动时间在200小时以上。
2、巾帼志愿服务队服务宗旨明确,有固定负责人,有明确的服务对象,有具体的服务项目。队员思想统一,能够积极主动
参与志愿服务活动。
3、巾帼志愿服务队在公益活动开展中,弘扬和传播社会正能量,不断总结经验,活动开展受到社会各界的高度评价且取得较好的社会正面效应。
4、受市级(含市级)以上宣传表彰的公益团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。
四、活动步骤:
第一阶段:寻访阶段(2017年12月5日—2017年12月30日)。充分运用各种宣传平台,在全社会寻找、挖掘典型,让更多的巾帼志愿者了解并参与到本次活动中来。
第二阶段:评选阶段(2018年1月1日—2018年2月1日)。区妇联通过综合评审,在所有上报的人选中评选出最美巾帼志愿者(服务队)候选人,并采用合适方式公示。
第三阶段:表扬阶段。拟于2018年“三八”国际劳动妇女节期间进行表扬,并利用电视台、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大力宣传“最美巾帼志愿者(服务队)”的典型事迹,通过典型引领、表扬先进,使此次活动成为全区女性一次互相学习、互相激励、互相促进的教育实践活动。
五、活动要求:
(一)广泛宣传,全面推动。坚持组织动员与社会宣传相结合,面向工作对象和社会各类爱心公益组织,认真、细致、及时地做好宣传、推荐工作。
(二)坚持标准,确保质量。要切实负起责任,所推荐的组织和个人一定要确保优秀,上报的材料及参与志愿服务累计时间要客观公正。
(三) 凡有意向报名者可通过自荐和单位举荐两种方式参与。前往居住地所在(镇)街妇联或所在单位妇联,领取申报表(或关注微信公众号“溧水妇联”,获取线上申报表)。将申报表及2张以上开展志愿活动的电子版照片报区妇联办公室或指定邮箱(申报表见附件)。
联系人:刘黎;
联系电话:57212319;
邮箱:958496960@qq.com
附件: 1、“最美巾帼志愿者”申报表 2、“最美巾帼志愿服务队”申报表
南京市溧水区妇女联合会 2017年12月7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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