溧水区审计局对我单位2016年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。在肯定妇联预算执行成绩的同时,也指出了在预算编制、预算执行、财务管理、非税收入管理、资产管理等方面的问题。我会领导高度重视,根据审计部门的审计决定及审计报告,明确了整改要求和整改内容,重申了财经纪律,完善了财经制度,现将整改情况汇报如下。
一、关于部门预算编制方面的整改情况:
1、动用上年结转结余未纳入预算编制:因原预算结转结余财政允许下一年度接着使用,并未纳入下一年度的预算编制,而从2017年财政才开始执行上一年度单位预算结转结余全部上缴财政的规定,如果项目经费确实没有完成,可以打报告给财政,财政通过预算下拨给单位继续使用。
2、基本支出预算安排与三公经费预算编制不匹配:因项目支出预算是按照单位履职的职能来填写的项目名称,不能直接写公务接待费,看似项目支出预算中未安排公务接待费用,实际上这些项目是含有公务接待费的。整改措施:在下一年度,我单位在编制项目预算时会备注说明具体费用。
二、关于预算执行方面的整改情况:
1、在项目支出等经费中扩大开支范围:我会领导去年下村参加抗洪强险任务,慰问基层值班干部,已按照财务要求整改到位;我会领导去年在和凤镇骆山村担任第一书记,年底给予联系点村开发区华侨社区和和凤镇骆山村帮扶款,下一年不会出现类似帮扶款项。
2、人员经费超预算:因2016年工资调标、津补贴调整(同城待遇)、公积金、住房补贴调整等,调资幅度较大,而2016年预算又是根据2015年10月份工资核算,所以人员经费预算和实际相差较大,下一年如无较大工资调整,应不存在此项问题。
三、关于决算编制方面的整改情况:
1、收支决算不准确:因财政决算中,只要求填报预算拨款支出,而上年结转结余和暂存款支出(每年有上级助学资助款、慰问款等大额款项)不在决算中列支,所以收支决算出现不准确现象。
2、三公经费决算不准确:决算将项目经费中会务、培训等经费也纳入其中,所以造成三公经费超出。下一年将严格按照实际支出决算。
四、关于财务核算方面的整改情况:
1、支出未按规定分类核算(工资福利支出、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)部分项目支出记入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,未单独核算):整改措施:下一年度严格按照财务科目分类核算。
2、财产未按规定核算(采购电脑4台,未记固定资产):我会采购电脑4台,在记账过程中漏记为固定资产。经与财政局相关部门联系,已于近期补记。
南京市溧水区妇女联合会
2017年9月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