溧水区妇女联合会,简称溧水妇联,是区委领导下的全区各族各界妇女的群众团体,是区委、区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。区妇联的主要职责是:
1、根据党的中心任务,指导各级妇女组织依据《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》和妇女代表大会的决议,开展妇女儿童工作,联系团体会员,并给与业务指导。
2、调查研究全区妇女儿童的情况、问题以及对社会和经济发展的影响,及时向党委和政府反映,提出对策建议。
3、组织、动员广大妇女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;指导和推动全区妇女开展以“学技术、学管理、比效益、比贡献”为主题的“双学双比”活动和以“岗位练兵、岗位建功、岗位成才、岗位贡献”为主题的“巾帼建功”活动。
4、开展并指导各级妇女组织的宣传教育工作;宣传女性“自尊、自信、自立、自强”的“四自”精神;弘扬家庭美德,开展“五好文明家庭”创建活动;表彰各行各业先进妇女典型;组织各类学习培训,全面提高妇女素质。
5、代表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管理事务的民主管理、民主监督,促进妇女参政议政;配合各级党委和组织部门推荐优秀妇女人才;参与有关妇女儿童、法规、规章和政策的制定。
6、坚持为妇女儿童服务、为基层服务,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,协调和推动社会各界为妇女儿童办事、办好事;参与社会治安的综合治理,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;指导协调开展妇女工作。
7、负责指导妇联系统组织建设工作,建立健全基层妇女组织;推动新经济领域的妇女组织建设,协助党组织管理基层妇联干部。
8、承担区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。
9、承办区委、区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。
根据以上职责,区妇联机关内设2个职能部门,即宣教权益部和组织发展部。
(地址:南京市溧水区永阳镇大东门街68号,邮编:211200,联系电话:57212340)